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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婚姻如何认定

发布时间:2017-01-22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在我国一些偏远农村、山区和一些落后的地区,因文化程度、法制观念的高度不一致,致使人们认为只要男女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,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就是夫妻了,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基于以上原因致使非法同居、事实婚姻在一些地区长时间大量存在。我们如何来认定事实婚姻。

  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1主观目的性。即当事人双方主观上具有创设夫妻法律关系、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愿,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。2、客观现实性。即当事人双方有共同的婚姻居所,且有共同的性生活、经济生活与物质生活,或者可能有共同的子女。3、关系公示性。即当事人双方对外宣称其为夫妻,且不特定的多数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关系。4、实质符合性。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。5、形式欠缺性。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6、时间限定性。即以上5个条件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全部具备了。(作者:尹业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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